党务公开
党员干部分级谈心谈话制度
来源: 党办室发布日期: 2021-07-21
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之间的沟通协调,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等党内法规,以及市卫生健康委《党组班子谈心谈话制度》《党员干部分级谈心谈话制度》等制度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分级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如下:
一、原则和作用
(一)双向沟通,相互帮助。通过交换意见看法,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掌握,加强对中央、省、市重大决定和各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理解执行,增进相互了解和团结和谐。
(二)实事求是,增进团结。实事求是、开诚布公、畅所欲言,既勇于批评剖析自己,又敢于监督批评他人,互促共进,共同提高。
(三)化解矛盾、解决问题。通过谈心交流,及时消除工作中的误会隔阂,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,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。
二、范围对象
(一)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。
(二)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。
(三)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。
(四)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在支部党员之间。
(五)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。
(六)支部班子成员之间。
(七)支部班子成员与支部党员之间。
应当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,各类范围的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。对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,需要进行谈心谈话的,参照本制度执行。
三、形式和内容
谈心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,也可以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。个别谈话一般在谈话主体或谈话对象办公室、工作地点进行,集体座谈时根据需要确定地点。既要主动开展谈心谈话,也要接受谈话对象提出的约谈。
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:
(一)对重要工作、重大问题交流思想认识和工作思路,
对需要相互协调的事情进行沟通协商;
(二)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对自身的思想、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相互征求意见,改进不足;
(三)对出现的意见分歧或误解进行探讨交流,加强团结、化解矛盾;
(四)听取谈话对象反映的困难和问题;
(五)收集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
(六)指出谈话对象在思想观念、行为方式、工作作风、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了解原因,帮助改进提高;
(七)对在廉政风险较高岗位上工作的同志进行经常性、针对性地教育提醒;
(八)其他需要通过谈心谈话解决的问题。
四、启动情形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及时开展谈心谈话:
(一)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、支部组织生活会之前;
(二)班子出现不团结的,研究重要工作出现意见分歧时;
(三)领导分工、职务职级发生变动或者退休的;
(四)获得功励荣誉表彰的;
(五)受到组织处理、党纪政务处分的;
(六)患严重身心疾病、遭遇重大挫折、遭受家庭重大变故、经历重大自然灾害或者事故,以及长期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;
(七)其他需要进行谈心谈话的情形。
五、纪律要求
(一)谈心谈话前,应有必要准备,突出主题,有的放矢;谈心谈话时,应坦诚相见、真心沟通、关心帮助、有效疏导、注重实效,真正化解矛盾和解决实际问题。发现重要情况或者问题的,应当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。
(二)谈心谈话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,不使问题积累、矛盾扩大。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,要积极予以采纳,在谈话中要求作出书面回复的事项应尽快回复。
(三)谈心谈话应做好记录,指定好联络人或记录人,必要时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。
中共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委员会
2021年7月20日